国家药监局将严格监管麻黄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将被严肃查处,其中查实直接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日趋规范,不法分子难以从合法渠道获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因而将目标转向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中提取麻黄碱后再制造毒品,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犯罪分子大量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提取麻黄碱后制毒,使该类药品在非法市场价格不断飙升,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不法分子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颜江瑛指出,如果说所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都不上市,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很常用的一种药,甚至有的是非处方药。因此,为保证公众的需要,必须开展严格监管,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展开:首先,为保障公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生产总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定了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审批购用原料药,合理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总量。其次,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环节问题较多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强对此类药品的销售管理。
颜江瑛强调,面对当前药物滥用和禁毒的严峻形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严肃查处,其中查实直接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要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有关资质证明,按规定开具票据,禁止现金交易,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仓库。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处方药应当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企业应立即暂停销售,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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